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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6-09-26 14: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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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2日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的委托,对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治理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依据市委、市政府及市“13118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岳南阅[2016]12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在国内公开征集南湖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首轮(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最少五家入围企业,然后选定一家有丰富水环境治理经验、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为南湖水环境治理项目的中标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条件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治理服务招标,项目采购人为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采购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经岳阳市南湖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择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入围单位,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治理范围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一是岳阳市三眼桥以西水域约8.8平方公里、二是岳阳市三眼桥以东三眼桥湖、五眼桥湖及部分王家河水域约3.8平方公里、三是南湖主湖周边返租鱼塘和待返租鱼塘及沟港约100公顷(包括农科所三大湖、大桥湖、新水库、天灯水库等)。

  2、本项目暂定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费用不超过15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需具有同类项目成功的案例;

  (3)投标人必须有参加大湖大河治理的成功经验;

  (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或国家级科研人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主要以治理方案和以往业绩为重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个时全部直接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多于5个时,则按得分从高到低选择不超过10个候选投标人,按排名顺序现场考察候选投标人的以往同类项目业绩及治理效果,排名位列6-10名的候选投标人,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考察,最终选取5个投标人 。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的相关情况见后附的资格预审公告。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和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邀请告知书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服务大厅(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见投标邀请告知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有关监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偷税漏税行为或被司法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具体开标室见现场电子显示屏。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

  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

  联系人:李曙锋联系电话:139730077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四楼

  联系人:戴开君 联系电话:0730-8608109 13975095318

  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治理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的委托,对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治理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条件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及治理服务招标,项目采购人为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采购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经岳阳市南湖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择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入围单位,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3、招标范围:本项目治理范围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一是岳阳市三眼桥以西水域约8.8平方公里、二是岳阳市三眼桥以东三眼桥湖、五眼桥湖及部分王家河水域约3.8平方公里、三是南湖主湖周边返租鱼塘和待返租鱼塘及沟港约100公顷(包括农科所三大湖、大桥湖、新水库、天灯水库等)。

  4、本项目暂定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费用不超过15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需具有同类项目成功的案例;

  (3)投标人必须有参加大湖大河治理的成功经验;

  (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或国家级科研人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主要以治理方案和以往业绩为重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个时全部直接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多于5个时,则按得分从高到低选择不超过10个候选投标人,按排名顺序现场考察候选投标人的以往同类项目业绩及治理效果,排名位列6-10名的候选投标人,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考察,最终选取5个投标人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服务大厅(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有关监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偷税漏税行为或被司法部门列入不良记录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具体开标室见现场电子显示屏。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

  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

  联系人:李曙锋联系电话:139730077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四楼

  联系人:戴开君 联系电话:0730-8608109 1397509531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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