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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七大造林绿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6-10-11 14: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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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7日

  受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张家界市永定区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七大造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七大造林绿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2、政府采购编号:永采计-2016-043

  3、委托代理编号:GDZBCG-2016-013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4.1采购项目的用途:张家界市永定区2016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4.2采购数量:造林绿化共计786.9亩、道路沿线91公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采购要求:

  4.3.1、本项目土地性质为租赁,根据土地租赁实施情况,按采购单位要求按质按量分期分批供应苗木,并负责林地清理、整地、客土、打穴、栽植、补植、抚育、林地管护、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

  4.3.2、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

  (1)2016年完成人工造林、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其中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苗木栽植);

  (2)2017年完成造林补植、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

  (3)2016-2018年抚育、管护、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

  4.3.3采购预算:1717.32万元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2.特定资格条件:

  5.2.1具有县、市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5.2.2具有栽植、抚育、管护服务能力且在项目行政区域具有经注册的机构并配备一名及以上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相关栽植、抚育、管护设施设备。

  6、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要求及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1、根据[张检会](2010)1号文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检察机关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机关进行查询。

  6.2、投标人需派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书面结果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7、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7.1发售时间:从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01日,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发售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五楼)

  7.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 17楼)。

  8.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9、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9.1开、评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 17楼)。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10.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10.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0.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0.4.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0.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10.4.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0.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10.4.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林业局

  联系人:陈松

  联系电话:0744-8329125

  11.2委托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纯意(13974471171 )

  联系电话:0744-8260901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星座0558室

  邮编:427000

  11.3监督管理部门:永定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欧主任

  联 系电 话:0744-8596985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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