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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PPP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6-10-11 15: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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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8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PPP项目(一期)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PPP项目(一期)

  2.2、政府采购编号:永定财采计2016-201

  代理公司编号: HNZT-2016ZJJCG004

  2.3、项目背景:一方面为了完善永定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体系,全民提升城区与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创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需要。通过“袋、桶、车、站、场”五环无缝对接,使全区生活垃圾从生产到处置,基本实现袋装化、密封化、规范化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确保居民生活垃圾不落地,彻底消除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另一方面为做好永定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同时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高运行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分配项目的风险,以PPP模式实施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PPP项目。

  2.4、项目规模: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约为2650万元,新建垂直压缩站垃圾收集站,配套垃圾收运及清扫保洁相关设备;完成全区县垃圾压缩站的布局,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区县垃圾收转运系统;

  2.5服务区域

  本项目包括张家界市永定区辖区9个街道、7个乡镇、7个乡,总计195个村、20个居委会的全部农村地区的溪河库坝及公共范围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

  9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崇文街道、大庸桥街道、南庄坪街道、官黎坪街道、西溪坪街道、后坪街道、楓香岗街道、沙堤街道、阳湖坪街道。7个镇分别为尹家溪镇、新桥镇、教子垭镇、温塘镇、沅古坪镇、王家坪镇、大坪镇。7个乡分别为合作桥乡、罗水乡、桥头乡、三家馆乡、罗塔坪乡、谢家垭乡、四都坪乡。

  2.6合作方式: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

  2.7采购需求:由中标社会资本控股,政府方出资代表与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永定区人民政府授权永定区环保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政府授权项目公司实施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PPP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8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1年)为15年,从项目设施交付之日起计算。

  2.9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按1:9的比例一次性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2.10投资回报: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由永定区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政府购买服务费列入永定区人民政府年度财务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取得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2.11 政府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永定区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应该纳入政府一般财政预算。2.采用集中直接支付,由永定区财政局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清运工作检查考核结果后,将当期应付款项直接汇入项目公司(SPV)指定账户。

  3、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的竞争者,请从2016年 9月 28日~2016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二单元1607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人民币小写:200000.00元)

  6.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竞争者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6.5银行账户:竞争者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6.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6.1竞争者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竞争者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6.2竞争者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竞争者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6.6.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竞争者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6.4因竞争者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6.5各竞争者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91。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0月20日09时 00 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3、竞争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张家界市永定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744-8596968。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036764468 、0744-8301500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124号

  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574442578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维港十字街二单元六栋1607室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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