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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6-10-11 1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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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9日

  受会同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会同县人民政府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会财采计2016-100026 采购中心编号:HTZC2016158

  3、数量及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59666.5万元(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金额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足够的融资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具有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经验的企业法人组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天8:30-17:00(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有效资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提交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提交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咨询回执单。 持以上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县政务中心五楼)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6年 10月 19 日 10:30分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 年 10月 19 日 10:30分时,地点: 会同县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4.3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报名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万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账户名称: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工行怀化会同支行

  银行帐号: 1914 0116 2920 0062961

  由投标人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服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⑵请将投标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

  5.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5日内退还;投标人开标后无合法理由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会同县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会同县行政中心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45-88222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会同县政务中心5楼  邮编: 418300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0745-8852710 传真:0745-8852763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9月29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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