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2日
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张家界智慧城市之“天网工程”提质扩容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张财采计【2016】-125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YFZB2016-0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名称:张家界智慧城市之“天网工程”提质扩容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张家界智慧城市之“天网工程”提质扩容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 张家界智慧城市之“天网工程”所需软件及硬件 | 1 | 项 | 270715930.57 | 500000 |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张财采计【2016】- 125 ,委托代理机构编号:YFZB2016-038
3、采购总预算:270715930.57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本次项目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以上“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复印件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复印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 11月 03 日起至2016年 11 月 09 日止,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 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书面证明。
5.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 11 月 29 日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7.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4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7.5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7.6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7.6.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6.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6.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6.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96。
7.7未按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址:张家界市南庄路
联系电话:18974490290
联系人:喻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
联系电话:13974448107
联系人:龙自平
监督管理部门:张家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谭颖
联系电话:0744-8389031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