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7日
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16-222
招标代理编号:HNXZ2016-GC-XJ-634
一、原采购公告项目名称:吉首市绕城公路(二期工程)PPP项目(第二次)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三、答疑及澄清内容如下: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
一、特殊要求:
原条款为:
(2)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社会资本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修改为:
(2)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社会资本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二、项目实施机构补充的其他要求
原条款:
3、项目公司成立后,若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应在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签订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修改为:
3、项目公司成立后,若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应在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签订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类似施工业绩
原条款:提供近五年签订的单个合同额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或投资)项目业绩,每个计5分,最多计1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修改为:提供近五年签订的单个合同额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施工或投资)项目业绩,每个计5分,最多计1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原账户名:吉首市海晟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为:吉首市海昇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话:188743329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吴女士 电话:0731-8987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