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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6-11-25 15: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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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5日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隆回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16]012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LWDK-2016-02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及招标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用途: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

  (3)招标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审查时必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代表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④供应商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2016年出具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上述资质文件证明材料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只需装订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和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要求投标人向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在开标当天上午9:00之前交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证以本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银行进帐票据为依据。)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5日上午8点至9点30分在隆回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

  6、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247697/8187572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5842901587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开 户 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邵阳市中国银行邵水西路支行

  银 行 帐号:5885 5834 8840

  E-mail:1583980711@qq.com

  采购单位名称: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隆回县县委大院内

  联 系人:戴先生

  电话:0739-2280319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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