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2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6]010973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环保厅系统财务(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桓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6]010973号
(3)项目内容:2016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高浓度烟尘/气测试仪 4台,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 7台, 固定源烟气汞分析仪 1台,盘式振动研磨机 1台 项目经理:方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199800
大写:贰佰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8 | A032405-环保监测设备 | 长沙桓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保监测设备标包8 | 高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崂应3021H(09代))、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崂应3012H(08代))、固定源烟气汞分析(崂应3073915MPYR0915+)、盘式振动研磨仪(pulverisette9) | 1 | 批 | 21998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02月21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湖南省内用户指定地点
方式:交钥匙工程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预付50%合同款,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凭验收单和发票付45%的合同款,质保期满后付5%尾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7-02-2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2月21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付勃兰
委托代理人:彭翔
委托代理人:方舟
电 话:85698061
电 话:0731-84467978
传 真:
传 真:0731-84467978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文艺支行
帐 号:80002872180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