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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殡仪馆公墓山建设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3-02 15: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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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武县殡仪馆公墓山建设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035号;采购代理编号:HNXZ2017-CZ-CG017R)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临武县路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临武县临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临武县殡仪馆公墓山建设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035号

  采购代理编号:HNXZ2017-CZ-CG017R

  3.招标范围:

  共建设综合办公楼、宿舍楼、悼念厅、火化车间、服务大楼(住宿及餐饮服务)及设备、设施、公益性骨灰安放室及设备、火化炉环保改造、公墓山开发、消防通道、天坛、追思亭和登山天梯等。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1 临武县殡仪馆公墓山建设经营服务项目
1项
¥24000.1

  5、工期:约二年,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6、质量等级:合格 标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2.1.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3.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3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伍份。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 月7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星期三 )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 3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0735-638829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元

  电 话: 0735-2618800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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