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怀化市太平溪上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综合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1.政府采购编号:HC20171090
2.采购中心编号:GKZBZFCG2017-057
3.集中代理机构: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招标内容:怀化市太平溪上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综合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5.项目预算:58314.68万元
6.付款方式:分期20年支付合同金额。
7.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8.项目内容: 本工程太平溪上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是太平溪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部分,通过修建溪堤堡坎、溪底修整及改造、沿溪道路修整等内容,为城东新区创造优美舒适的自然环境,保障社会稳定,促进该项目区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怀化市的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其工程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太平溪两岸修建溪堤堡坎(堤防)7600m,平均堤堡坎高12m;
(2)溪床修整及改造,太平溪溪道宽20-40m,溪底修整挖淤泥566400m3,溪床铺砂砾石247200m3,溪两侧绿化建设,宽18m,长7600m;
(3)防汛通道建设,宽12m,长7600m;
(4)其他配套工程建设,沿溪广场建设总面积为30852.8㎡;
(5)土地征用及整理,需征地388.28亩。
该项目通过招标评选出怀化市太平溪上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供应商:由中标服务商申请金额机构贷款及企业自筹先期解决资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按20年期支付合同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按比例核算。
9.投标人资格:
9.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内容:
9.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9.2特定资格条件:
9.2.1具有银行融资能力,满足项目要、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经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
9.2.2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报名前到采购人处充分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签订项目意向承诺书。
9.3招标文件以我中心发出文本为准,从《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领取时间截止前必须到我中心登记确认,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投标。
9.5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1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融资能力证明和与采购人签订的项目意向承诺书。
注:以上均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
12.标书领取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鹤城区行政中心主楼一楼0108室)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代理机构提出。
14.投标地点与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69号
联系人:谭才华
电话:13787598408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联系人:杨晚珍 李述要
电 话:0745-2240116
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2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