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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7-09-08 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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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8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东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永东财采计[2017]166号

  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7-CG302

  二、采购项目预算:3822.417(人民币万元)

  三、采购内容: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建设、平安城市高清治安卡口建设、机房升级改造、通信网络租赁、电力安装、系统维护(包括东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二期项目所建120个点位在内)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至少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③委托他人缴纳税收的委托代办协议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收据复印件;或者④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③委托他人缴纳社会社会保障资金的委托代办协议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据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持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同时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持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同时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等级证书(等级:壹级)”,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①因各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所发证书名称未保持一致,由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资质(或备案)证书等级为壹级均视为有效;②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湖南省公安厅出具的企业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5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大厦1422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现场勘查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现场勘查证明

  注:供应商派员持单位介绍信,联系东安县公安局获取监控点位信息资料;然后对全部监控点进行现场勘查,获取现场信息后,对东安县公安局机房及现有设备进行现场勘查,并由东安县公安局开具现场勘查证明(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521167766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东安县公安局

  地址:东安县东安大道189号

  联系电话:18974604171

  联 系 人:杨小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大厦1422室

  联系电话:0731-8888903818608410626

  联 系 人:蒋鸣张新琴

  2017年09月08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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