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2日
采购人东安县公安局决定终止东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3822.417(人民币万元)
二、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永东财采计[2017]166号
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7-CG302
三、终止原因(见下列情形之一打√者):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安县公安局
地址:东安县东安大道189号
联系电话:18974604171
联 系 人:杨小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大厦1422室
联系电话:0731-8888903818608410626
联 系 人:蒋鸣 张新琴
投标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17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