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9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7]004600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省环保厅环监局2017年移动执法能力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4600号
(3)项目内容:省环保厅环监局2017年移动执法能力建设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275727
大写:壹仟壹佰贰拾柒万伍仟柒佰贰拾柒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32506-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移动执法能力建设 |
详见附件 |
1 |
批 |
11275727.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09月06日,履行期限:90天。地点:湖南省方式:4.付款1、合同签订支付合同金额80%,正式验收支付15%,质保期满付5%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09-06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9月06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盛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胡军
委托代理人:
电 话:85698112
电 话:075526734049
传 真:85698112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角头支行
帐 号:76536210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