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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水体综合整治及城区配套建设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袁千惠 2017-11-14 17: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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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4日

  本采购项目洪江区水体综合整治及城区配套建设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2017300106、委托代理编号:XYTC-2017-11-03)经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授权主体为: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为: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出资方为: 怀化市洪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洪江区水体综合整治及城区配套建设PPP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2017300106

  1.3 委托代理编号:XYTC-2017-11-03

  1.4项目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4.1水体整治工程:桃李园水体治理工程、双岔溪水体治理工程、巫水河水体治理工程、巫水河环境整治工程、洪江区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

  1.4.1.1桃李园溪水体治理工程

  新建dn400截污管道1850m,新建dn300污水压力管道100m,新建桃李园溪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提升规模为1500m3/d;

  工程清淤深度为1.0m,清淤长度1.85km,清淤量为10000m3;

  新建及改造护岸(岸线的亮化、绿化),长度为3.7km。

  1.4.1.2双岔溪水体治理工程

  新建dn400截污管道1000m;清淤疏浚深度为1.0m,清淤长度为1.0km,清淤量约为5000m3;

  渠堤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及改造护岸(岸线的亮化、绿化),长度为1.0×2=2.0km。

  1.4.1.3巫水河水体治理工程

  自来水厂水资源保护区范围新建dn400截污管道1900m;

  国防路-巫水路沿河堤新建dn600截污管道1000m;

  巫水东岸新建dn400截污管道800m;

  现状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巫水河清淤疏浚深度为1.0m,清淤长度为6.0km,清淤量为60000m3;渠堤工程:包括新建及改造护岸(岸线的亮化、绿化),长度为6.0×2=12.0km。

  1.4.1.4巫水河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防洪堤总长度约4000m, 巫水河护坡治理对现有护坡进行加固,总长度为3500m;

  巫水河两岸景观工程(含滨水慢行交通系统和亲水平台)总面积为442000㎡,西岸景观工程面积约为264000㎡,东岸景观工程面积约为178000㎡;

  滨水走廊建设:该区域改造的景观面积约为107000㎡;景点工程建设:巫水河两岸结合洪江区文化,打造“巫水河十景”,同时设置老人活动、儿童游乐、林下休闲、市民健身、沿河商铺等多个功能空间。景点面积为16000㎡;滨水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贯穿巫水河东西两岸,总长度8400米,面积为33600㎡;亲水广场建设:东西岸各设置两处巫水河岸的景观平台;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绿化面积为280400㎡,生态停车位155个;亮化工程。

  1.4.1.5洪江区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程

  整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及截流区域内污水,上游长1500米,下游长740米;建设湿地公园面积为20000㎡,植物群落为7000㎡。

  1.4.2水体整治配套工程:生猪定点屠宰场排污治理工程、第二水源建设工程、公租房建设工程、江北洪江古商城大桥至大湾塘大桥川岩段慢行系统建设及山体、景观工程、江北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1.4.2.1生猪定点屠宰场排污治理工程

  拟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日屠宰85头生猪,建筑面积为680㎡。屠宰场内建设污水处理设备2000m3/d一套;新建dn400污水管道1.5km。

  1.4.2.2第二水源建设工程

  新建取水头部及取水泵房,规模为3座2.4万m3/d;

  新建两根dn300压力管道共约10km;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污染和污水排放口治理,范围为3km。

  1.4.2.3公租房建设工程

  建设公租房600套,每套建筑面积为60 ㎡,建筑面积为36000 ㎡。

  1.4.2.3江北洪江古商城大桥至大湾塘大桥川岩段慢行系统建设及山体、景观工程拟建设慢行步道1.7km,及山体景观工程。

  1.4.2.5江北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压力管道2650米、重力管道500米及提升泵站一座规模为2000m3/d。

  1.4.3城区配套建设:博物馆、档案馆建设工程,指挥中心。

  1.4.3.1博物馆建筑面积为9680㎡。

  1.4.3.2指挥中心建筑面积为2385㎡。

  1.4.3.3综合档案馆净用地面积 295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790 平方米,预计设置档案库房面积 1790 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800 平方米、档案业务及技术用房 600 平方米、办公室用房 300 平方米、附属用房 300 平方米。。

  二、采购需求

  2.1 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99411.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1319.00万元,建设期资本化利息8092.00万元。项目投资额以最终审定的结算投资金额为准。

  2.2项目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3实施模式:本项目由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或指定)怀化市洪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SPV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移交。项目运作模式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2.4 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有部分经营性收入的公益类项目,政府赋予项目公司合作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对于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以及合理回报部分,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由政府对项目运营阶段进行财政补贴,由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绩效考核,因此,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1.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1.4 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5 其他说明: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资产负债率60%以下(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有违法民间融资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3申请人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及业绩:

  近三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作为投资人累计承揽投资类项目(即:PPP、BOT、BT等投资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提供总额度在1亿元及以上(总额度=投标申请人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额度+银行授信证明额度或银行出具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额80%的贷款意向函,其中单项额度超过1亿元的,提供一项即可)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3.2.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

  3.3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1 月14日至 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15:00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证件交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壹正陆副共柒份,面送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2月 5日下午14时00分,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采购环节。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本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1采购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 人:陈先生、罗先生

  电话:0731-84430086

  7.2采 购 人: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话:0745-7620778

  地址: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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