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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网格化管理及综治信息中心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7-12-14 14: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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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4日

  受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衡阳市网格化管理及综治信息中心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网格化管理及综治信息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30147

  委托代理编号:HYHX-2017-041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值为:¥1531796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接受在信用中国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供应商、在2017年未被湖南省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月起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证明上需体现公司名称,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名字);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起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 时~11:00 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购买招标文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连续近6个月2017年5月至10月(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等)】;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月起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证明上需体现公司名称,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名字);

  注:以上资料①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验身份证原件,②、③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公开招标文件¥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9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阳队长

  电话:18007349848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市衡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18907343463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占振华

  联系电话:0734-8867686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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