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7]004405号-1采购人(全称):湖南工业大学(甲方)供应商(全称):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2017-2019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4405号(3)项目内容:湖南工业大学2017-2019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蔡慧莲。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1858000 大写:贰仟壹佰捌拾伍万捌仟元整(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
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
1 |
次 |
218580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11月01日,履行期限:1095天。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方式:按合同要求履行4.付款1、从上月一日至当月30日,甲方对乙方为期一月保安、保管、保洁等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考核合格并经甲方物业监督小组签字后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按月支付费用;如有考核不合格的部分,甲方按考核标准扣除相应金额,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以本次招标范围内建筑物和区域为基础,合同期内如有新郑服务内容,参照已有的服务标准执行,增减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签订补充合同。如有部分区域岗位撤销,甲方应提前告知并有权扣除相应部分费用和岗位工资。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11-01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1月01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益民
法定代表人:何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蔡慧莲
电 话:073122183171
电 话:13307336126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车站路支行
帐 号:190302020902459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