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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经开区配套路网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8-02-06 15: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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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6日

  岳塘经开区配套路网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已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岳塘经开区配套路网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选择合作社会资本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岳财采计(2018)019号;

  委托代理编号:LYZC-171123

  二、项目授权主体: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团山铺街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五、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的荷塘支路十一、荷塘支路十三、板塘十一号路共三个综合管廊项目,位于岳塘经开区,具体起讫点为:荷塘支路十一:西起芙蓉大道,东至芙蓉大道复线;荷塘支路十三:西起芙蓉大道,东至芙蓉大道复线;板塘十一号路:南起北二环,北至上瑞高速联络线。

  2、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荷塘支路十一号综合管廊工程共长714米,铺设在道路北侧绿化带下,采用 3.0m*2.8m 断面,综合管廊内包含弱电、10kv 电力、给水、通信,监控、消防,雨污水和燃气均不进入综合管廊内。

  荷塘支路十三号综合管廊工程共长 600 米,铺设在道路北侧绿化带下,设置于绿化带下 2.5 米,采用 2.6m*2.4m 断面,综合管廊内包含给水、弱电、电力(110kv 以下)、通信、监控、消防,雨水、污水和燃气均不进入综合管廊内。

  板塘十一号路综合管廊工程共长2037米,铺设在板塘十一号路东侧绿化带下,采用 3.0m*2.8m 断面,综合管廊内包含给水、弱电、10kv 电力、通信,监控、消防,雨污水和燃气均不进入综合管廊内,设计使用年限 100 年。

  人员逃生口结合投料口及通风口一并设置。每 200 米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及防火门分隔。投料口每 200 米设置一处,通风口每 200 米设置一处,投料口、通风口间隔布置。道路交叉口设置一处管线引出口。综合管廊纵坡与道路同坡。

  六、运作模式

  1、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资总额8253.15万元,资本金占投资20%,为1650.63万元,其余资金为6602.52万元,通过银行长期贷款或其他途径筹集。注册项目公司时,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股权以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确立,以现金方式筹措。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占项目资本金 10%,社会资本方占项目资本金 90%。

  2、运作方式: 本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期为11年(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10年)。项目公司在合作期满后按政府方制定的相关标准将正常、稳定运营情况下的项目公司以及项目公司存续期间提供公共服务所形成的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等无偿、完好、无亏损、不设定担保的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

  3、回报机制:根据本项目的资产特点,其回报机制应设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与绩效考核挂钩。

  4、资产权属:项目资产包括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新建资产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得处置),其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七、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一般资格条件包括:

  (1)投标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具有银行授信额度1亿元以上;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最近三年(2015年-2017年)每年均为盈利,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投标人主体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等级在AA及以上;

  (7)申请人2017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8)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应满足: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八、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原件;③单位介绍信原件;④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含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⑤社保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⑥近三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原件;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⑧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8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03月05日09:00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资格预审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当合格申请人数量为5家或5家以下时,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5家时,按照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5家单位入围。若因末位或次末位得分相同入围申请人数量将超过5家时,则得分相同的申请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围资格。如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2、入围社会资本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项目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十二、发布公告的方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 人: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团山铺街8号

  联系 人:张婧

  电话:180732059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张玲 朱灿

  电话:0731-55955107

  传真:0731-53283537

  邮箱:63487673@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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