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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项目工程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8-03-14 16: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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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4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20180312636

  采购人(全称):桃源县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君安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智能化项目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17]001071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7,519,706(元)

  大写:壹仟柒佰伍拾壹万玖仟柒佰零陆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8年03月13日,完成日期:2018年09月07日。总日历天数: 178天。

  地点:桃源县漳江镇桃花大道与楚山路交汇处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按项目履行进度付款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3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年03月12日 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3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桃源县

  10.补充条款

  甲 方:桃源县人民法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智

  委托代理人:孙伟

  电 话:15873676377

  传 真: 0736-6684600

  乙 方:湖南君安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唐铁军

  委托代理人:肖桂花

  电 话: 18508400085

  传 真: 0731-84132608-8050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帐 号: 8001202658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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