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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8-03-29 15: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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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9日

  政府采购编号: 新田财采计[2018]007号

  采购人(全称): 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广州群喜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 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社会代理机构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新田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招标预算金额

  1.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合同自2018年3月5日起履行,履行期为2018年全年(最多按200天计算),具体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地点:全县实施企业供餐模式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餐方式:采用课间加餐方式。供餐内容:上课日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按1人1天配置一份营养套餐(一周5天构成一个完整套餐周期,期间营养套餐平均价值4元/份),套餐组合为:“牛奶+X”,以牛奶为主,以面包、饼干、蛋糕、火腿肠、鸭腿(鸡腿)为辅,采取交替轮换供应方式(以一个星期五天为一个供货周期)。

  2. 付款:

  2.1 合同预算总价: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16362400.00元),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为准,该合同总金额是含食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加热(煮熟)、垃圾处理、税收、检验、宣传、培训、保险等相关费用。

  2.2 由各学校根据实际食用情况按月统计,向县营养办上报月结算表和食用明细表,县营养办汇总后与乙方共同审核无误后,交县教育局计财股报账,本月一次性结算上月货款给中标方。

  3.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3 月 2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田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高庆法定代表人:潘龙群

  委托代理人: 王丽萍 委托代理人: /

  电话:18932171293 电话:13903016816

  传真: / 传真: 020-88794468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誉峰支行

  帐 号: 36021171091000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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