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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教育局道县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洪政 2018-05-30 1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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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年05月30日

政府采购编号:永道财采计-2017-003026

 

采购人(全称):道县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道县教育局道县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4. 交货地点:道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5.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交货

 

二、合同内容与金额

序号

设备(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价格

1

道县教育局道县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次)设备

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1

62766360.00

大写:陆仟贰佰柒拾陆万陆仟叁佰陆拾元整 (注:含10%的技术服务费)

备注:该交易价已包含乙方六年回款的资金利息、乙方设备六年维护维修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6次付款,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见下表:

期数

支付年份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期

2018

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

8787290

第二期

2019

具体支付月日同第一期

10670281

第三期

2020

具体支付月日同第一期

10670281

第四期

2021

具体支付月日同第一期

11297944

第五期

2022

具体支付月日同第一期

10670281

第六期

2023

具体支付月日同第一期

10670283

注:质保期满后,乙方确保所有设备必须性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第六期货款。

四、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作安全。

2 安装调试及实施

2.1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3 货物的验收

3.1、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型号、技术参数、产品合格手续等,货物验收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查验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2、甲方在查验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确认单。

3.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3.5、包安装的货物,货到交货地后,甲方组织监理等相关人员进行初验收,初验收全部合格的可进行安装,不合格的予以退回,不准安装;货物全部安装完毕,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由甲方组织监理、质监等相关部门参加,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根据甲方的安排向指定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不合格的进行返工,直到验收合格。如返工后还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不支付货款,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五、质量保证

5.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 整体质保六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3 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4、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5、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7、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六、售后服务:

6.1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6.2 故障响应: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维护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 48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乙方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6.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4非人为损坏的设备故障,3天内不能修复而影响正常教学的,从第4天开始甲方每处每天扣减乙方200元服务费。

6.5 乙方安排专门的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常驻道县,免费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使用培训;

6.6乙方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对采购人所有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安装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7试运行期间,乙方提供随时现场服务;正常运行后,乙方提供一年两次以上的走访服务;并提供定期预防性服务、不定期系统优化服务、应急响应服务等服务。

6.8 保修期外的服务:六年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无偿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七、项目验收

7.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7.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使用过程中才发现的问题应在十个工作日日内提出。

7.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合同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验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7.6 乙方在所有学校项目交货施工完毕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八、安全责任

乙方在货物搬运、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应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若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

9.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2‰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

9.3 乙方逾期交付安装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乙方逾期三十日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4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十、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十二、 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三、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永州市本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指定的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十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 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乙方各3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8 522 

合同订立地点:道县教育局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合同备案单位:永州市道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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