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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公安局的邵阳市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实习生 赖晶 2018-08-09 14:27:2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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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18]000125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邵阳市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达成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 当事人

  合同名称:邵阳市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甲方(买方):邵阳市公安局

  乙方(卖方):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合同标的及金额

  说明:本项目为涉密项目,合同标的的具体内容不能公示。

  市局机关为:2027900.00元;

  交警支队为:4481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742,800.00)汇入乙方本合同指定账户,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该单位相应的发票。

  第二期:本项目产品全部到货并经签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742,800.00)汇入乙方本合同指定账户,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该单位相应的发票。

  第三期:本项目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金额35%的款项(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866,600.00 )汇入乙方本合同指定账户,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该单位相应的发票。

  第四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系统正常运行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总金额5%的款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123,800.00 )汇入乙方本合同指定账户,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该单位相应的发票。

  备注:本合同包含市局机关和交警支队项目款,乙方需分别向市局机关和交警支队开具发票。发票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主要设备到货,随货物应将系统使用手册,服务器和PC机的合格证一并交给甲方。主要设备货到4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完成施工是指在实施周期内对已具备实施条件的实施完成(因终端计算机环境不具备或终端用户不在导致无法施工不影响项目的按时验收);

  (2)交货方式及运输费用: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对运输风险承担责任,货物运输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

  (3)交货地点:邵阳市公安局;

  第五条 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

  乙方提供的所有硬件产品须是厂家原装正品产品,其中公安机关桌面型光单向导入系统、公安机关专用大容量信息设备光单向传输系统、涉密专用优盘、警务工作秘密信息专用优盘、互联网信息单向导入专用优盘,质保期壹年。保密技术防范系统软件,提供叁年内免费维护及升级。服务器、台式机提供三年质保,质保期从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问题出现的硬件故障并通过维修不能解决的,乙方须予以免费更换,更换后的产品保修期按原产品合同执行;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硬件故障,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用。

  (2)售后服务

  保修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采购方故障报告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要求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赶到排除故障,48小时内仍无法排除故障的,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须免费更换备品备件替换使用,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服务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重大事故,乙方须积极响应,提出应急解决方案,并恢复系统服务功能。

  (3)培训

  集中培训由甲方组织,乙方安排讲师进行授课,讲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设备安装现场对甲方指定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

  (4)乙方所提供的自有软件必须是合法、正版的软件且是合同签订时最新版本。质量保质期内提供免费的维护和及时的版本升级服务。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安装调试: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设备摆放位置、供电、网络接入、IP地址分配、人员配合等)。

  (2)验收:1.乙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主要设备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当在到货2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到货确认,设备到货确认后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署设备到货确认单并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设备到货确认合格。

  2.乙方完成项目主要设备实施后,向甲方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项目验收合格。

  3、甲方认为达不到终验合格的情况下,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计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商讨解决方案及时予以解决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所造成的侵权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保修期间,乙方应积极提供售后服务。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所承诺的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产生重大事故,未积极解决的情况,甲方有权利每次扣除贰仟元质保金。

  (3)本合同内容、与本合同有关的甲方项目信息及乙方产品技术信息、资料、价格等属于保密信息,双方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如违反保密义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过错方承担,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附件2: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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