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18年11月29日
采购人的法律诉讼服务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C080101-法律诉讼服务 | 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 项 | 1 | 1,800,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2号楼19楼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的规定,我校申请此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主要原因是:
一、本案件二审诉讼程序是由湘军律师事务所代理。现在启动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属于原案件新的诉讼程序,湘军律师事务所熟悉案件情况,为案件的诉讼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案件的胜诉。
二、急需尽快提起案件再审申请。
三、案件提起再审涉及到其他公司的相关利益,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最好保密,不宜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公开案情的相关情况,否则会极大地影响案件诉讼工作。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8-11-28 | ||
论证地点 | 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1.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下称供应商)系湖南省商务厅聘用唯一法律顾问,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下称采购人)为湖南省商务厅直属二级单位,供应商从2016年起担任采购人的法律顾问。 2. 采购人与供应商曾于2016年11月17日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委托代理合同》,其中对本项目再审阶段的代理作了约定。 3.鉴于以上事实,考虑到同一案件的连续性,更考虑到供应商已进行了大量工作,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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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李素娜 |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 高级 | |
仇德胜 |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 | 高级 | |
唐德权 | 湖南警察学院 | 高级 |
六、公示期限:自2018-11-30至 2018-12-06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84083628
2、监管部门名称: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2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