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慈利县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委托经办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2019-12-03 17:19:23
时刻新闻
—分享—

慈利县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委托经办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9日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慈利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委托,对慈利县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委托经办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慈利县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委托经办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19]222

     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19) 449

3、采购内容、项目预算、保险期限: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两个区域, A区域及B区域(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一);

     项目预算:A区域及B区域均约为1000万元;

     保险期限:2020年1月1日零时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止。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及其总公司(投标人直接所属的法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招标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其他说明。

①支公司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支公司或分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③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特定资格条件:

4.2.1 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

4.2.2 投标人(如果是分支机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其在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和承诺保险理赔连带责任承诺书;

4.2.3 投标人具有经营健康保险的业务范围,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在慈利县内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工商登记的证明材料)

4.2.4 同一集团下只能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6日止,自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2019年12月20日09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09时。

6.3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6.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

7.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4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7.5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7.6.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7.6.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6.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6.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6.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7.7、未按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慈利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联 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13974417289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556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5207448863

监督管理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0744-338980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fcg.rednet.cn/content/2019/12/03/627415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府采购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