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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邵阳市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3-05 17: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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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5日

邵阳市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256

采购人(全称):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部分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项目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256

1.4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1.5项目建设内容:

微信截图_20210305171105.png

(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投标文件)

1.6项目完成时间:

1.6.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1.6.2申报验收后,甲方10天内组织验收。

第二部分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1合同金额

2.1.1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12309650.00元)。

2.1.2设备清单及报价见附件。

2.1.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2付款方式:

2.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及财政资金到位,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3692895元;

2.2.2完成平台安装调试,平台软件功能实现,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4923860元;

2.2.3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3077412.5元;

2.2.4预留合同总价的5%(615482.5元)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使用1年后支付2%,即2022年6月支付246193元;使用2年后支付2%,即2023年6月支付246193元,到期后支付1%,即2024年6月支付123096.5元。

第三部分维护要求及建设验收

3.1乙方对该项目云平台服务器及云存储提供3年质保服务,对其他硬件提供不低于1年的原厂质保服务,对软件提供3年原厂质保服务。

3.2乙方提供3年整体免费运维服务,乙方安排项目人员2人常驻甲方指定现场3年运维服务。

3.3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行、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等。

3.4乙方负责系统运行过程中所有问题和故障的全程处理;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在接到甲方申告通知后,城区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迅速处理,复杂故障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3条之规定,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使用。

3.5设备到货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乙方和甲方派员参加。

3.6项目全部建成后,乙方对项目进行总结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所有技术资料、相关施工文档,向甲方申请正式验收。

第四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作为乙方的大客户单位,享受乙方为大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4.1.2 甲方依法管理、使用、传递与自身图像业务有关的信息;

4.1.3在故障发生时,甲方有义务在报修的同时就故障具体表现做出描述,并为乙方现场维护、抢修工程提供可行的、必要的配合和方便;

4.1.4甲方负责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设备部署环境,提供网络机柜,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源及稳定可靠的温湿度环境,在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增加综合治理区,用于综合治理平台的接入,基于目前电子政务中心分区分域建设思路,以及综合治理平台数据处理的独立性,本次综合治理区为独立接入区。

4.1.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非乙方原因矛盾,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业务开通延误,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业务开通时限应依照被延误时间作相应顺延;

4.1.6甲方就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系统有重要事宜需乙方配合,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通知,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4.1.7系统平台整体验收后,甲方负责管理平台帐号和密码,对平台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以甲方所有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4.1.8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的使用其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需立即通告乙方;

4.1.9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设施三年的正常运行;

4.2.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设备安装在邵阳市行政审批局机房3楼的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的综合治理区。

4.2.3乙方遵循设计要求,将市级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依托于电子政务外网,在全市统一建设,汇聚全市一、二、三类点位资源的汇聚,并可基于权限按需共享给相关部门;同时,该平台可面向市、县政法部门用户、相关委办局以提供各类综治应用,并可分配相应权限给乡镇(街道)/村(社区)级综治用户使用。

4.2.4市级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满足综治部门以及其他委办局对数据、AI、视频的应用需求,以便更好的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4.2.5乙方负责将原暂放市联通公司机房的网格化平台迁移至市电子政务外网机房。

4.2.6乙方视甲方为大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系统集成、网络建设、障碍受理等服务。

4.2.7乙方根据投标文件及合同确定的时限,及时完成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项目的建设,平台等机房设备安装和搬迁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造成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4.2.8乙方负责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项目的全程连接、测试及开通,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4.2.9乙方定期按合同的付款金额向甲方出具有效合法票据,甲方按期按额支付费用;

4.2.10乙方依法管理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中有关的信息,并负责做好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批准及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视频图像信息。

4.2.11邵阳市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产权归中共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乙方不得设置平台对接、线路接入及数据接口调用等任何障碍。

第五部分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服务有效期为3年,期限从2021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

5.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部分保密规定

6.1 乙方具有相关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对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项目设计与建设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保证所有未经甲方许可的资料不外泄;

6.2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客户端下载、保存社会治理创新开放共享总平台系统所有音像资料;

6.3 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合同外其他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部分争议解决

7.1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有权力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人民法院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八部分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九部分附则

9.1 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9.2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9.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乙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9.4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5、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伍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叁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附件:项目设备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邵阳市财政局采购科备案: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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