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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2)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9-28 1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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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9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004号-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师范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衡阳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00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师范学院西校区项目经理:吴兰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013773.6

大写:玖佰零壹万叁仟柒佰柒拾叁元陆角零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10928104947.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9月27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衡阳师范学院西校区

方式:根据合同服务内容进行履行

四、付款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为包干制方式。三年总费用金额为:人民斌玖佰零壹万叁仟柒佰柒拾叁元陆角(¥9013773.6)。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零肆仟伍佰玖拾壹元贰角(¥:3004591.2)。本项目实行物业服务费包干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甲方新增服务项目除外)。每年的服务费用平均按12个月分月支付(250382.6元/月),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政策的合法票据和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甲方按月向乙方核付物业服务费。如无其他情况甲方应当根据月考核结果在每月20日前向乙方核付上月物业服务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7-2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7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皮修平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4-8484948

传真:0734-8484948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兰玉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789367511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帐号:6501015480000179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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