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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9-28 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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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7日

会同县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会财采计2021-1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及安装公开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证明。(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search/cr/;http://wenshu.court.gov.cn/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更正为:“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含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证明。(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更正日期:2021年9月27日

三、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同县公安局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

联系电话:13974547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745-8852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明明

电 话:13974547384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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