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坚持管放结合,明确采购人权限,还权还责于采购人,进一步简化程序,强化采购人、集中代理机构、供应商、财政监管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角色,真正实现各司其责,权责对等。加大备案程序的监督,简化审批程序,采购是全交给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中心向程序合法合规和信息批漏转变。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导向。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领域,给予价格优惠照顾;对科技创新、“两型社会”产品给予政策支持。
来源:湖南财政网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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