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举办的财政部2017年第二期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统计)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在统计指标、采购方式、服务项目分类等7个方面将有新变化,同时对填报范围也有新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日前印发的《财政部关于2018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203号)和《财政部关于2018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 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204号),2018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新变化包括:删除“国库集中支付”统计指标;将中小学免费教材等重点统计指标调整为非必填项,将单位属性中按系统分类调整为非必填项;在采购方式中增加“电子卖场”,删除“协议供货”项下的“网上竞价”;在小微企业项下增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标;调整服务项目分类;调整已受理投诉案件处理情况分类;增加表内和标间勾稽关系。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填报范围,弄清楚哪些该填、哪些不该填,要严格政府购买服务填报口径,严禁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货物、建设工程、融资项目以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项目纳入服务类项目统计范围;对PPP项目进行单独统计,暂不通过合同录入方式纳入本地区政府采购规模统计范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支出,都要纳入信息统计范围,确保信息统计项目的不重不漏。(杨文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杨文君
编辑:袁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