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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PPP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朱婷劼 2019-05-17 1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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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年05月17日

一、采购条件

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已由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桃江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

2.2项目范围:本项目包括桃江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和桃江灰山港工业集中区(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两个子项目,具体为:

①桃江开发区创新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63961.52㎡(约245.93亩),总建筑面积182860.4㎡,其中6栋标准化厂房85640.02㎡、8栋产业园服务中心97220.38㎡,建设周边及园区道路61909.69㎡。

②桃江灰山港工业集中区(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征土地650亩,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100000㎡、公共服务中心20000㎡、园区路网6166.5m及配套基础设施。

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2.3项目投资总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10990.0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安装费74029.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90.61万元,基本预备费6022.88万元,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为105243.03万元;建设期利息5747.06万元。

提示:以上项目范围及投资总规模有可能发生改变,以最终签订的PPP合同内容为准,请社会资本方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

2.4项目授权主体:桃江县人民政府;

2.5项目实施机构: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6政府出资机构:桃江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7项目咨询机构:长沙荣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8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9采购内容: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的社会资本方 。

2.10合作模式: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成交的社会资本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由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等工作;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桃江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2.11资本金比例:本项目由桃江县政府的授权出资代表与成交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授权出资代表持股10%,成交的社会资本方持股90%。其余通过融资筹集。

2.12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为5年,运营期为10年。

2.13项目边界条件以最终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三、社会资本(申请人,下同)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亿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人为准。

3.1.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1.3财务实力要求:

(1)申请人2018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申请人近三年每年均为盈利,201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近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若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财务状况为准。

3.1.4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具备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的净资产,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财务状况为准);

(2)申请人应具有3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或不低于6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不低于10亿元的金融机构融资意向性文件(以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且体现金额、出具时间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融资意向性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在银行没有不良资信记录;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6亿元(以本公告发布以后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且体现金额、出具时间的可用授信证明材料为准)(若为联合体的,各方可累加)。

3.1.5业绩要求:

申请人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2016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7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类项目或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类似项目的运营类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甲方签署的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上述业绩即可)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1至3.1.10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文本,为履行合同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8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3.1.9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中标)或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违约记录的。

3.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成交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拟采用有限数量制,确定9家合格社会资本参与竞争。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不足两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确定所有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当合格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9家合格申请人为入围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个环节。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资格后审的响应。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均可到桃江县桃花江镇金凤小区7栋1单元3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5.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原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如为联合体,除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资协议(原件)。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同时提供二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响应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6.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必要时,采购人可采取包括现场查看等方式验证相关资料和业绩,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

7.1资格预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资格预审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保证金无效。

7.3资格预审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资格预审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7.4资格预审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7.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资格预审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资格预审保证金。

八、其他说明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在以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具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书;未收到此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下一步采购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桃江县牛潭河工业园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1517373894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桃江县金凤小区7栋一单元301房

联 系 人:陈建明/曾勇

联系电话:13975279152 / 13387376038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桃江县财政局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7-888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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