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本采购项目凤凰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凤财采计〔2020〕1044、委托代理编号:HNHL-CG(F)-2020001)经凤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凤凰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项目授权主体为:凤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凤凰县水利局,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凤凰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涉及城市水系、城市海绵道路、公园基础设施、休闲旅游工程等领域,主要包括三部分建设内容,具体内容及规模如下:
(1)凤凰县河湖连通城市防洪工程:包含以下4个子项目。
1)漾水沱湖成湖、活水及景观工程:包括漾水沱湖成湖工程;岸线与驳岸工程总长3.98km;引水工程,包括六冲电站尾水渠加固、向阳支渠拓宽建设以及新建引水渠道三部分,总长约10.71km;排水 工程和景观工程。
2)小溪河综合整治工程,箭道坪小学至仙人桥,总长2.34km。主要内容有防洪工程和生态景观工程,其中:
防洪工程:河道拓宽2.34km、岸坡整治新建护岸长度4.22km、跨河机耕桥2座和景观人行桥4座。
生态景观工程:新建生态湿地2处,湿地面积共4519m2,沿治理河段分别进行景观打造,分别打造湿地科普游览区、文化休闲区,并且沿河建设透水绿道和园路。
3)岩坎营湖活水及景观工程,包括引水工程、排水工程和景观工程三部分。其中引水工程从向阳支渠(漾水坨湖引水工程尾水渠)引水,工程范围为廖家桥镇骨粉厂附近至岩坎营湖区,总长3.85km。排水工程采用廖谭公路下预留的过水箱涵2孔2.0m*2.0m作为排水通道。
4)落水洞群连通活水工程,对片区内9个落水洞进行旅游开发策划。
5)休闲旅游工程:包括漾水1704、漾水间、漾水时光以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其中漾水1704包括海绵城市论坛中心(含漾水凤舞堂、凤凰旅游商品精品展示中心)、漾情水岸(含垂钓中心)的建设;漾水间包括漾水枕居)、水韵广场、天空瀑布、梦漾水原(漾水天街)、隐秘漾畔(私人沙滩)的建设;漾水时光包括漾情水岸(垂钓中心)、漾水榭(码头)的建设;配套工程包括园区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含河湖连通景观水溢)、泛光照明、公共配套设施以及水上游乐设施设备、给排水及其他配套的建设。
6)雨洪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7)新策划绿道(沱江民俗风情段,即沱江水廊绿道工程)。
(2)饮马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饮马江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治理长度3.0km,其中土桥垅村至新S308,长约1.0km;廖家桥集镇段,约2.0km。主要包括河道整治3.0km,湿地建设7557m2以及配套景观工程的建设。
(3)生态文化公园基础设施项目
琼阳潭边线外扩50m(水面面积40亩,陆地面积138亩),包括成湖及渠道建设,琼阳潭生态景观工程。琼阳潭成湖工程40亩,生态景观工程包括绿化55144.8m2、铺设透水砖步行道路33763.2m2及新建景观建筑3000 m2。
本项目主要运营内容为河湖连通城市防洪工程中的休闲旅游工程,项目公司通过运营收取服务点出租、停车费等收入,同时,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新建设施的维护、维修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本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以下部分:(1)漾水沱湖成湖、岩坎营湖活水、落水洞群连通活水及景观;(2)饮马江、小溪河综合整治;(3)海绵型道路、绿道;(4)休闲旅游工程:包括漾水1704、漾水间、漾水时光以及配套工程的建设;(5)雨洪预警信息管理系统;(6)生态文化公园基础设施,包括成湖及渠道建设,琼阳潭生态景观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88567.8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83962.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79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79.82万元,预备费6787.51万元,征地拆迁93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4605.25万元。
2、采购需求
考虑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凤凰县人民政府授权凤凰县水利局为实施机构,凤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和专业经验的社会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后移交的相关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投资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设备完好、无偿移交给凤凰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1)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拟设为20年,各子项建设期N年(N≤3年),运营期20-N年。其中,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2)资本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8567.85万元,项目资本金约17667.85万元,占总投资20%。债务资金约为70900.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专项基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本项目股权结构为政府方占股25%,社会资本方占股75%。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自行筹集,债务资金由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负责筹集,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责任及融资风险。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取DFBOT(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4)回报机制: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本项目的维护、维修、管理费用等项目公司经营成本均由经营性子项目的收入覆盖,政府不承担运维服务费支出,政府财政对于项目公司的补贴为年可用性服务费的一定比例,本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的前提为本项目全部非经营性子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社保登记证;
3.1.2提交2019年8月至资格预审前任意三个月(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以成立时间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缴费凭证)和依法纳税的证明资料(纳税凭证);
3.1.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1.4 提供2017至2019年度(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以成立时间之日起至2019年度,成立于2019年之后的,提供最新一期)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5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在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进行查询、甄别。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5)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如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均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3.1.1的相关条款。
3.3 特定资格条件:
3.3.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2019年度(成立于2019年之后的,指最新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的汇率为准,下同)及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3.2申请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业务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服务等类似内容;
3.3.3申请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4申请人银行信用等级为A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
3.3.5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少独立或以联合体成员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 5 亿元(含)以上 PPP 项目业绩(不含BT模式)(以项目合同为准);
3.3.6申请人具有5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或银行有效授信证明(以国内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的有效的授信证明为准);
3.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3.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且不得超过3家(3.1.3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3.3.1、3.3.4、3.3.6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3.3.3联合体中任意1家或2家满足,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3.3.2、3.3.5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联合体分工中同时负责同一专业施工的,以联合体资质较低的一方计;
(2) 联合体各成员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均不得低于1%,所占股权之和不得高于本项目资本结构规定的社会资本占股比例;
(3)申请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6日止(北京时间,下同),(1)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2)或者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竟买方登录→CA数字证书登录→点击“采购业务-选择投标项目”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标段信息页面,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备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但投标供应商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20年10月4日17:00 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4.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5.4邀请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6、CA数字证书购买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资格审查前2个工作日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CA数字证书(购买前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门户网站右侧CA办理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购买前的信息注册),以便评审过程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询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或更正。
7、其他事项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审查。
7.2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7.3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还是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5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凤凰县水利局
姓名:郑先生
电话:0743-3221232
地址:凤凰县沱江镇凤凰中路
8.2 采购代理: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常丽佳
电话:15675118143
邮箱:ZTBZX_1605@163.com
传真:0731-85550528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座10楼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