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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化工楼建设工程(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0-09-24 1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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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9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189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工程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化工楼建设工程(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化工楼建设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189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工程学院化工楼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陈朔含。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9676963.88

大写:壹仟玖佰陆拾柒万陆仟玖佰陆拾叁元捌角捌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00924101146.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23日,履行期限:260天。

地点:湖南工程学院

方式:

四、付款

1、(1)付款节点约定:发包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196万元)作为预付款;基础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15%(即¥295万元);三层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393万元),主体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393万元);室内外装修工程完成并经发包人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196万元)。(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总支付费用达到合同金额的80%(含工程款及其他单独支付的款项,不含已代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回发包人规定账号);对于经发包方书面确认的大宗设计变更(单位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承包方就变更部分的工程结算报送发包方,由发包方进行审核,待设计变更部分工程完工后按发包方初步审核金额的75%支付。(3)工程结算由发包人按结算发生期间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结算,在发包人出具审计结果通知单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审计结论金额的97%。(4)承包人按照工程价款最终审计结论值的3%提供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按发包人要求将质量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号。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返还所扣留质量保证金的40%;满两年返还所扣留质量保证金的40%;满五年返还所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剩余部分(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8-2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8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易兵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187322868

传真:

地址: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樊明雪

委托代理人:陈朔含

电话:15898552686

传真:

地址:湖南省 湘潭 岳塘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36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解放南路支行

帐号:8810030300000077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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