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8日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0CG08LH0510
原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0]000077
原委托代理编号:THGZ-CG(SY)2020-010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30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P111.3 联合体要求:(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现更正为:(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原招标文件前附表P14第三章第2.3款:
现更正为: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P17 1.4 项目出资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为 64882.86万元(以最终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
现更正为:本项目总投资为64882.86万元(以最终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
其它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实施机构: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隆回县桃洪西路7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7373905083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8494692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