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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广告牌租赁及宣传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0-09-29 17: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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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9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116-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超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广告牌租赁及宣传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116

(3)项目内容: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广告牌租赁及宣传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广告牌租赁及宣传服务项目经理:王文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95000

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00929170943.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25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甲方验收广告画面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975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伍元整);自甲方支付前述第一笔款项后起算到期最后一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下50%,即人民币2975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伍元整)。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9-2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9月25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郦君

委托代理人:王文华

电话:0734-8861040

传真:0734-8861040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委托代理人:王文学

电话:0734-8283168

传真:0734-82831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阳市雁峰支行

帐号:59506670157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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