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云财采计[2020]118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欧洛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江云溪段河道砂石开采作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云财采计[2020]118号
(3)项目内容:长江云溪段河道砂石开采作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岳阳市长江云溪段河道砂石采挖业务项目经理:谭正龙。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86
大写:壹拾伍元捌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30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长江中游螺山水道,新港码头附近
方式: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4.付款
1、甲方统一负责砂石销售,统一收取销售价款。乙方凭甲方给砂石运输船配载的河道砂石采运凭单上所注明的转载量办理采挖报酬结算,每周五付款一次。(中标金额:采砂的综合单价在15.86元/吨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20%的上下浮动,实际结算按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开采砂石数量为准。)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9-3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9月30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瞿亚龙
委托代理人:田力
电话:18692178521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正龙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807408488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湘阴支行
帐号:58987481843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