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296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湖南省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包2,3,4,5,6,9,11,13)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296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省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郴州、衡阳、怀化、娄底、邵阳、永州、张家界、株洲农村地区项目经理:张弛。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6860000
大写: 壹亿陆仟陆佰捌拾陆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1月10日,履行期限:210天。
地点:郴州、衡阳、怀化、娄底、邵阳、永州、张家界、株洲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预付合同价款总额在80%,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对于未按期验收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以及承诺未兑现的,将责令乙方整改,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胡,甲方有权收回预付合同款价部分。验收时,每查验出一项承诺未兑现的,每项扣除合同价款的2%。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0-28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敏
委托代理人:吕华
电话:0731-81111222
传真:
地址:长沙市友谊路380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文兵
委托代理人:刘少阳
电话:0731-82260180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五一路支行
帐号:190100230900540168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