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157号-2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PPP项目(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建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157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680000
大写: 叁佰陆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7月08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式:
4.付款
1、1、驻场人员费用。经委托人确认,每季度驻场人员费用在季度末支付,支付比例为本季度驻场人员总费用的75%;驻场人员费用余额,完成工程结算初审、提交结算初审报告并通过市财政部门竣工结算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2、造价咨询费用(不含驻场人员费用)。经委托人确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根据咨询人完成的咨询工作内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含驻场人员费用),付款累计不超过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含驻场人员费用)总额的60%、且不超过咨询人实际已完成咨询服务工作酬金(不含驻场人员费用)总额的70%,完成工程结算初审、提交结算初审报告并通过市财政部门竣工结算审查后支付至合同应付价款的80%,完成财务决算,提交财务决算报告并通过决算审查后支付至合同应付价款90%,完成项目后评价、提交评价报告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咨询人提出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核无误后,开具专用发票,办理付款到咨询人指定账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7-0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9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7月08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英佐
电话:18908408999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谭红
电话:19918011580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
帐号:1838590104001804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