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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移动设备应急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0-11-16 11: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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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44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移动设备应急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2日

原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7:00

延期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 17: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更正内容:

信息更正前内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信息更正后内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下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另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附件二)

且,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附件一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微信截图_20201116100952.png

投标人(盖单位章):                        

公司电话:

公司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何琼

电话:19173317052

2、采购人

名称:市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471号

联系人:基层录入

邮编:412000

电话:0731-28681896

电子邮箱:18341242@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星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37号神农文化休闲街A地块1、2栋2层2001-3号商铺

联系人:何琼

邮编:412000

电话:19173317052

电子邮箱:1686509697@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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