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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日照分析、交通评价等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0-11-25 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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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00727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日照分析、交通评价等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196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日照分析、交通评价等服务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日照分析、交通评价等服务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3%(折扣率)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01125165558.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8月20日

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三年。

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1、根据实际委托的项目工作量,按实一季度一结(实际结算时按照投标时所报单价与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取,报湘潭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按实支付。雨湖区和岳塘区的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事项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由市和区按照5:5分担;高新区、昭山示范区、九华经开区所需经费由市和园区按照3:7分担;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由各县市承担经费。市财政和区财政(园区财政)按各自承担比例据实拨付)。详见合同。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t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08月20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8月20日

甲方: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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