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165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2022)在用数据链路租赁服务(联通)(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2022)在用数据链路租赁服务(联通)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165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2022)在用数据链路租赁服务(联通)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书面合同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977000
大写:壹佰玖拾柒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18日,履行期限:1080天。
地点:株洲市
方式:
四、付款
1、合同一年一签。使用费采取后付费模式支付,付款周期为按年后预付,首次支付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前,首次支付金额为659000元,首次支付时间为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中标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交采购方经办人核对、签字后,采购方须一次性交纳本期费用。续费支付时间为上期费用到期前15天,采购方按账单一次性交纳下期费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6-26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6月26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阳
电话:28687055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黎学兰
电话:15607414313
传真: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支口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
帐号:4300150636205250102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