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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云中心建设)(包云中心建设第1次废标重采)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2-07 11: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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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2月7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576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第三测绘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云中心建设)(包云中心建设第1次废标重采)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云中心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576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省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云中心建设)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湖南省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治理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云中心建设)项目经理:任启超。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7730000

大写:伍仟柒佰柒拾叁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10207114937.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2月07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软硬件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安装调试

四、付款

1、本项目合同款项分四期支付,乙方向甲方分别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和账号信息向乙方支付等额合同款。乙方未依法提供等额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硬件设备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验收单支付合同总金额40%;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定合同前需将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5%)转账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质保期三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待质保期满且确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2-07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2月0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丽萍

委托代理人:黄绘青

电话:0731-85582019

传真:0731-8558201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薛向东

委托代理人:王赛伦

电话:010-62524608

传真:010-62524608

地址:北京 北京 海淀 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帐号:0109087940012010506938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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