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2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219-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219
(3)项目内容: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98000
大写: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1月22日,履行期限:252天。
地点:衡阳市
方式:
4.付款
1、付款方式:分期支付;第一次支付32.94万元,时间:合同签订且政府财政资金到账后15天内。第二次支付32.94万元,时间:提交初步成果且政府财政资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第三次支付32.94万元,时间:提交经修改完善且验收合格的正式成果且政府财政资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第四次支付10.98万元,时间:完成正式报批成果且政府财政资金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验收标准: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标准,采用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1-2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1月22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廖义智
委托代理人:谌蕾
电话:0734-8599132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凯
委托代理人:王凯
电话:010-58322222
传真: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
帐号:0109094760012011100367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