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6日
湘潭市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管理站的湘潭市城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运行维护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087 号
3、采购代理编号:ZP-202105160201-ZC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备注:
1. 1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和维修服务的最高限价6565551.71元为暂估价,具体金额以结算审计为准,结算审计需第三方跟踪审计参与。
2.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技改、维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直至验收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大修及日常检修维修、药剂、菌液、人工、水质检测(每月1次)及系统产生的污泥后续运输费、处置费用等。
3.1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七里冲、南阳两个污水泵站运行维护服务电费以暂估价形式列入该项目总报价,暂估为400万元/年,结算以实际发生电费为准。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整体进行报价,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机械)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有依法缴纳社保及交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1年3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
(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凭证于开标现场递交。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相应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湘潭市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管理站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张玲
电话:0731-58262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红旗中路2号汽车展厅3楼
联系人:袁女士、唐女士
电话:0731-52865501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1、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本表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