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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经营主体公司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魏清雨 2021-03-24 10: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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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3日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经营主体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经营主体公司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约15000万元

1.2 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2021〕-000035

项目编号:2021CG03WG0169

委托代理编号:JXHN-WGS-2021002

1.3 标包设定:一个标包

1.4 项目依据和目标: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第二批创建县市区的通知》(湘交运输〔2020〕81号)和《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市当前农村客运“散”“乱”“差”等问题,通过规范市场、整顿秩序、优化线路、完善定价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城乡一体、管理规范、布局合理、价格惠民、群众满意的农村客运发展格局。

1.5 项目地点:武冈市市域范围。

1.6 项目内容:

中标人在武冈市组建项目公司(独立法人),负责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所涉的城乡客运运营(城市公共交通除外,城市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城乡客运(公交)线路的站场基公共交通运营以现状为准)。负责收购原有农村客运班线营运车辆,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负责武冈础设施(含充电桩、候车站牌等附属或配套设施)及营运车辆的投资、采购、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及交邮(物流)融合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旧车回购:

1、完全接受武冈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旧车回购方案。旧车回购按照“三补一奖一优先”的原则进行,对原有车辆的残值、剩余经营期和保险退费按规定进行补偿;对如期退出客运市场的车主给予配合安置奖,并优先聘用;

2、旧车回购工作由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经营主体公司作为回购主体按工作要求开展收购工作。旧车回购由武冈市人民政府投入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国省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余缺口资金由武冈市人民政府负责30%,由经营主体公司负责70%。回购的车辆由经营主体公司提出处置方案,报武冈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一年的期限内处置完毕,所得收入30%上缴武冈市财政,70%奖补给主体经营公司;

(二)线路车辆投放规划:

1、运营线路(车辆)的具体规划双方后期可以另行协商确定,目前按照实施方案规划的“8+38+10”的城乡公交干线+城乡公交支线+镇村公交的客运网络体系,计划投入170台车辆运营,以实现全市299个建制村(居委会)客运班车全覆盖。

2、经营主体公司必须投资建立完备的智能监管平台,包括基础数据资源中心、运营监管平台、公众服务子平台,搭建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交通系统,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中心,实时监管客运车辆运营动态;投放的车辆必须具备智能化、网联化功能,能够实现实时监控。

(三)新能源车购置:武冈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所涉新购的新能源车实施购车补贴,8米(含8米)以上的补贴10万元/辆,6米(含6米)以上8米以下的补贴8万元/辆,按实核算。

(四)站场建设:

1、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由经营主体公司负责,涉及的充电桩建设也由经营主体公司负责,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主要建设任务为:改扩建原有的稠树塘、荆竹铺、邓元泰、马坪、司马冲等5个乡镇客运站为运输服务站,新建邓家铺、双牌、秦桥等3个乡镇运输服务站,改建湾头桥首末站,新建文坪、安心观、遐富、大甸、晏田、水浸坪、大湾桥、浪石铺、法新等9个首末站。原有站场的利用由经营主体公司与场站业主签订相关协议取得使用权。

2、建设新增用地问题: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以集体土地的方式报批征得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营主体公司使用。

3、优惠政策:一是站场建设新增用地按集体土地成本价划拨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无偿提供给经营主体公司使用,给予其8年的经营建设使用权。用地费用从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国省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武冈市财政解决;二是站场建设所需费用由经营主体公司负责,政府按实拨付站场建设项目国省补助资金并按国省补助资金的50%标准配套;三是站场内的充电桩(120KW以上)建设,政府按5万元/桩进行奖补,按实核算。

(五)交邮(物流)网络建设:经营主体公司在进行场站建设和车辆购置时,要统筹兼顾双向物流、电商物流、快消品物流、冷链物流、快递集散分拨等物流配送服务功能,自觉承担上接市、下联全部建制村的农村物流中转服务,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六)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经营主体公司要积极配合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好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创建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七)运营及移交:武冈市人民政府授予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8年(从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营主体公司在8年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本项目的经营权给政府。经营主体公司享有后期经营的优先权;

(八)过渡阶段的运营:经营主体公司在正式运营前,原有农村客运线路车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确保合同前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和正常运营。经营主体公司到期移交后,须配合政府做好合同期后过渡阶段的运力保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每个过渡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1.7服务期限(经营期限):

8年,从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并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申请人或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须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申请人或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须具有客运班线或城乡公交运营业绩。

2.3申请人及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存在不配合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造成恶性群体事件以及严重妨碍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办公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于 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17日(北京时间),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心技术信息科电话:0739-8996698。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应当一致,出现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3.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 23日—2021年3 月30日。

3.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6.8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21年4 月15 日上午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21年4 月15 日上午9:30时。

4.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屏)。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人民币)(¥80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时3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6、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冈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武冈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13786967368

地 址:武冈市陶侃路65号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5873910627

地址:武冈市新东西路老长沙龙虾馆二楼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魏清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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