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年度品牌宣传推广(包1)合同基本信息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魏清雨 2021-04-02 17:27:13
时刻新闻
—分享—

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039-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日报社(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年度品牌宣传推广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039

(3)项目内容:衡阳市中心医院年度品牌宣传推广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市中心医院年度品牌宣传推广项目经理:贺真香。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8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51.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3月19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全媒体宣传平台

方式:全媒体宣传模式

4.付款

1、付款方式:2021年6月底前付25万元,余下19.8于2021年10月底前付清。

验收要求:采购人在供应商每次进行宣传报道前对宣传内容进行审核。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3-19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3月19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申惠龙

委托代理人:王海波

电话:19908440087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立建

委托代理人:贺真香

电话:18907348873

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衡阳分行石鼓支行

帐号:4300151006405000246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魏清雨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府采购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