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4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430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数虎图像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洞庭湖博物馆飞行影院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430号
(3)项目内容:洞庭湖博物馆飞行影院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洞庭湖博物馆飞行影院项目项目经理:陈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2980000
大写:贰仟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1月15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洞庭湖博物馆
方式:按合同履行
4.付款
1、项目开工后,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至25日间向甲方申报本月进度,进度款由甲方按乙方当月实际累计完成合同内工程量(设备到货量)的70%支付,逾期申报将不予支付。支付的进度款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资,如有违反,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竣工验收(终验)合格后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到市城建投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75%,结算初审后,支付到初审结论的80%,报市财评办结算复审后,可支付至市财评办复审结论的97%。合同结算余款(含3%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复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但货物尚在质保期内的应留足质保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1-1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9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1月15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许峥
电话:15675080731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陈勇
电话:0755-86211806
传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华侨城支行
帐号:4420158390005250189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