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5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052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项目采购(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052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件事一次办”邮政快递服务项目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邮递服务项目经理:何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00000
大写:壹佰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5月10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株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方式:现场驻场服务、快递服务
四、付款
1、由审批事项办结层级和快递发出地支付和结算。入职株洲市民中心的各职能部门的审批结果寄送费用由株洲市行政审批局代为结算,各县市区职能部门的审批结果寄送费用由各县区委托相关部门代为结算。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3-3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3月3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姜衡湘
委托代理人:赵琳
电话:13574227368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东晖
委托代理人:何柳
电话:13973310069
传真: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266号邮政邮政局办公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
帐号:190302081920004235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