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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综合能力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5-25 1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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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5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临财采计[2021]A010-1

采购人(全称):临湘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沈阳东软智睿放疗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1]A010

(3)项目内容:临湘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套,型号:NMSR600;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套,型号:NeuViz 16 Essence。项目经理:孙华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500000

大写: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10525110937.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4月19日,履行期限:180天。

地点:临湘市人民医院

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

4.付款

1、发货前预付20%货款,余款分期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4-19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4月19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余兴

委托代理人:方明祥

电话:13786070123

传真:0730-3723813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武少杰

委托代理人:孙华东

电话:13319536002

传真:024-2335846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帐号:1249069829109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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