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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洁净手术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6-17 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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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6日

正本

项目编号:新宁财采计【2021】000131

合同编号:WHJY-2021-06-18

新宁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洁净手术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甲方)新宁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乙方)武汉佳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

湖南银昆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洁净手术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1】000131

(3)项目内容:本次承包范围为新宁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洁净手术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包含招标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洁净空气处理机组、自动控制系统、强弱电、给排水、医用气体、无影灯、吊塔、麻醉系统等采购与安装(具体请结合相应招标图纸)。

本次承包的净化项目包括:

①第十四层手术部及配套辅房;

②第十五层手术部及配套辅房

2.采购安装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RMB14751701.86元(1.设备部分:7922872.00元;2.安装部分:6828829.86元)

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伍万壹仟柒佰零壹元捌角陆分(1.设备部分:柒佰玖拾贰万贰仟捌佰柒拾贰元整;2.安装装修部分:陆佰捌拾贰万捌仟捌佰贰拾玖元捌角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如工程量有所变化,签证的部分需按原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暂估价部分,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日,完成日期:                        日;总日历天数:90天。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

地点:新宁县金石镇广场路46号

方式:送货上门,运输费、安装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负责。

4.付款:

(1)①安装装修工程部分待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中安装装修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装修中期支付合同中安装装修总金额的35%;装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中安装装修总金额的30%;待结算财评完成后支付合同中安装装修总金额的22%;②配套设备部分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中设备总金额的50%;正常运行半年后支付合同中设备总金额的47%;③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如延期付款,计算标准(利率计算标准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t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保修期满、甲乙工程款结算完毕主体合同失效,有偿维修条款仍然有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新宁县人民医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铁桥分理处

帐号:4200 1218 0400 5300 2248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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