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6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669号-1
采购人(全称):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湖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专线租用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专线租用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669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湖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专线租用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杨满珍。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368000
大写:贰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6月30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长沙
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付款
1、分三年支付,每年租赁费789333.36元。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6-25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6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福德
委托代理人:史林
电话:18008423790
传真:8221515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波
委托代理人:杨满珍
电话:13469068883
传真:
地址:湖南省 长沙 芙蓉区 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兴路支行
帐号:43161600001014103772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