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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服务中心湖南省2021年避孕药具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7-02 17: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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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2日

受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2021年避孕药具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2021年避孕药具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483号

采购项目编号:1024459-20210701-122

项目负责人:陆思霞

联系电话:0731-85368627

合同履行期限:全部供货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2,998,62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 包:

包详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3: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4: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5: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6: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7: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GMP证书、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8: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9: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0: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1: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2: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3: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4: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5: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6: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7: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8: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19: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0: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1: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2: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3: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4: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5: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6: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应具有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产品注册批件及再注册批件(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9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包27: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包括变更记录页,如有)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适用时)、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产品技术要求或注册产品标准”和变更页)及注册登记表(适用时)、产品说明书。资质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至少120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无瞒报或者变相瞒报抽检不合格信息,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的情况。

注: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2日 起至2021年07月0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请于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731-89665253,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68,489.5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 09: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陆思霞

电 话:0731-85368627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776号

联系人:苏子珺

电 话:0731-85684381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419756654@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776号院内3楼

联系人:陆思霞

电 话:0731-85368627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1020479720@qq.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银行账号:详见须知前附表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 户 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开福支行

银行账号:82010100000260852

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陆思霞

财务电话:0731-8536862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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